汝州出臺4項措施,助力旅游企業穩定發展
2020-02-10
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
為進一步支持旅游系統防控疫情工作,河南省汝州市政府日前發布《關于支持旅游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營困難有關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暫停事業收費、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財稅支持、做好政策宣傳儲備等4項政策措施,助力旅游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通知》指出,因新冠肺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等旅游企業,免征污水處理費、特種設備檢驗費、占道費,并由財政局參考2019年同期上繳稅收的30%進行財政補助。因疫情原因對旅行社造成的游客退團、退票等直接經濟損失,汝州市財政給予50%的補貼。對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納稅有困難的,依法合理予以減免30%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因疫情影響“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予以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在疫情期間對租用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疫情停業期間可予免租,恢復營業后3個月免除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社會各類企業業主(房東)與租戶協商減免租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企業(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旅游企業對職工進行疫情防控培訓,由主管部門按隸屬關系分別統計核定人數,由財政、勞動保障部門按每人210元標準支付培訓費。 旅游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申請住房公積金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旅行社企業可申請使用總額的80%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通知》指出,汝州市政府加大對旅游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支持。凡2020年1至6月給予旅游中小微企業貸款的,除項目貸款外,流動資金貸款也納入旅游產業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優先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已有貸款還款困難的旅游企業,金融機構不抽貸,適當展期,市財政給予貼息扶扶50%。貸款困難的中小旅游企業由市國有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率不得高于1%。
《通知》還要求旅游企業應做好政策宣傳儲備。各旅游企業要針對疫情過后可能出現的出游高峰提前做好政策宣傳儲備,根據市場變化積極調整管理模式。各旅游企業在2月28日前上報全年宣傳方案及宣傳視頻、材料等,疫情過后由市政府統一進行旅游宣傳工作,幫助企業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旅游市場活力。同時,積極對接上級旅游主管部門爭取臨時性保障措施。

